关于做好学科领衔人工作2016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学科领衔人:
根据《高新区“名师工作室”学科领衔人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决定对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及14个学科领衔人工作室、135名工作室成员进行2016年度的学科领衔人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主要内容
1. 单位关心支持、重视学科领衔人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管理有力,成效显著;
2. 2016年度工作室活动开展情况(包含读书交流、骨干教师校际教学交流、教学展示等);
3.学科领衔人专业发展情况(含专业技术称号升格、示范课、专题讲座、课题研究、论文发表等);
4.工作室成员个人专业成长情况(含专业技术称号升格、教学竞赛、公开课、专题讲座、课题研究、论文发表等);
5.学科领衔人工作室主要特色、成果及其影响力。
具体内容详见相关考核细则。
二、考核时间与程序
1. 2017年1月16日——2月16日。各单位通知工作室成员梳理、总结2016年度教育教学及工作室情况,填写表4《学科领衔人工作室成员考核细则及评分表》连同相关考核材料提交学科领衔人;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表2《学科领衔人工作室成员所在学校(幼儿园)考核细则及评分表》并报高新区教办。
2. 2017年2月17日——2月28日。各学科领衔人梳理并总结个人、工作室工作,完成对工作室成员的考核,填报表3《学科领衔人考核细则及评分表》、表5《学科领衔人工作室成员考核结果汇总表》至高新区教办,每工作室推荐1-2名优秀成员;同时按表1《海安高新区名师工作室学科领衔人工作年度考核材料目录》整理、装订并报送本学科领衔人工作室2016年度考核材料。
3. 2017年3月1——16日。高新区教办组织相关人员完成学科领衔人工作考核。
三、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高新区“名师工作室”学科领衔人工作考核实施方案》,评优评先并奖励。
四、材料上报时间及要求
1. 2017年2月16日前,各单位将表2《学科领衔人工作室成员所在学校(幼儿园)考核细则及评分表》报高新区教办;各工作室成员将表4《学科领衔人工作室成员考核细则及评分表》及相关考核材料提交学科领衔人。2月28日前,各学科领衔人将2016年度考核材料、表3《学科领衔人考核细则及评分表》、表5《学科领衔人工作室成员考核结果汇总表》报高新区教办。同时将电子表以单位或学科领衔人工作室命名发至lczkl@163.com。
2.同一工作室的2或3名学科领衔人(第一人为首席学科领衔人)要分工合作,共同研究确定本次考核工作。所有考核材料均提供复印件(纸张大小为A4),分册装订,不同考核内容之间用彩页隔开。所有分册合用一个纸质档案袋贮装,材料袋上张贴材料目录(表1)。
附件三:学科领衔人工作室成员名册
海安高新区教育管理办公室
二○一七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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