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学新法,做爱国主义的坚守者和传播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为深入学习贯彻《教育法》,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1月10日-1月12日,海安高新区胡集幼儿园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用法活动。
深入学习,领悟精神
1月10日,幼儿园组织全体教师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会上,园长马健兰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具体内容。在学习中强调,教师应该具有爱国主义精神,做爱国主义教育的坚守者和传播者,以更深刻的认识对幼儿进行爱国主义启蒙教育,这是幼儿教师践行立德树人教育任务的具体表现。老师们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会更加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做爱国主义教育的先行者,成为《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实际践行者。
学测并举,深化认识
活动后,全体教师参加了幼儿园组织的专项学习测试。通过测试,不仅让教师了解其要求,领悟其内涵,同时也鞭策着教师不断修正、成长,完善教育理念与行为,扎扎实实地沿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指引的方向前进。
履行职责,开展活动
胡集园还开展了“庆祝元旦,传承文化”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师幼共同精心布置了新年的环境,可爱的灯笼、精美的对联、各式各样的福字以及年味十足的糖葫芦、窗花等,都让孩子们在亲身参与中感受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接力小游戏、儿歌表演、律动舞蹈、绘画手工,孩子们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感受着中华传统佳节的快乐与喜悦。
生于泱泱华夏,永存爱国之心。海安高新区胡集幼儿园全体教师将会把爱国主义教育贯穿于幼儿一日活动之中,引导幼儿从小树立爱国意识、增强爱国情感,让爱国主义教育入耳、入脑、入心,让爱国主义精神代代相传。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