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宪”同行, 法润校园
2024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次日下午,海安高新区田庄小学邀请法治副校长、海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刘蓉,为部分师生做了题为《与“宪”同行, 法润校园》的法治教育知识讲座。
刘法官从“宪法的发展历程”“宪法的地位”“宪法的基本内容”“学习宪法的意义”“宪法与小学生有关的规定”“结合案例理解宪法”这六个方面作了宪法知识宣讲。讲座中,她还介绍了国家宪法日设立的目的,并对同学们提出了具体要求,希望大家利用国家宪法日的好时机,学习宪法,了解宪法,燃起普法的热情,深入领会宪法精神。同学们踊跃提问发言,积极互动,全面提高了同学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听了刘法官的宣讲后,田庄小学老师和学生纷纷表示: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我们会积极行动起来,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宪法活动,大力营造宪法教育的浓厚氛围,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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