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主体责任,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屏障
为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强有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强化教职工做好这项工作的主体责任意识,4月7日下午,高新区孙庄初中全体教职工在校录播室集中,传达学习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
高新区教管办副主任、孙庄初中校长黄强主持会议。他首先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并引导大家充分认识贯彻执行“意见”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他说,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实现伟大中国梦的生力军,他们的健康成长是关乎祖国富强与民族复兴的大事情。教育工作者既是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引路者,也是他们茁壮成长的保护神。保障未成年人不受侵害,与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主体责任。初中生基本上还是未成年人,我们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对学生要满腔热诚,充满爱心、倾注关心。一旦发现他们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情况时,应当立即出面制止并迅速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随后,黄强还公布了孙庄初中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领导组成员名单,具体部署了相关工作程序,并提出了严明的工作纪律与要求。
通过本次集中学习培训,孙庄初中全体教职工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主体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均获得了切实提升。为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保护屏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孙庄教育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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