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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传统的“孝”遇上《民法典》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12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511日,海安高新区隆政初级中学邀请隆政司法所所长陈烨来校宣传《民法典》,七、八年级师生参加了此次活动。

陈烨指出,中国长久以来的社会生活法则一直重视践行孝道,孝是华夏民族两大道德准则之一,孔子也认为孝是“仁”的核心。

陈烨再从“孝道德理念进入民法典”“孝道适用的法律关系”“孝道的法律效果”三方面,对“孝道”和《民法典》进行了融合解读。陈所长的讲座观点新颖,师生兴趣盎然认真聆听。

陈烨还举例介绍新的民法典首次将“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写入法典。《民法典》第1043条、第1067条第2款就将孝道作为法律思想来源,规定了公序良俗,新民法典规定不尽孝者少分或不分遗产。

陈烨最后还讲述了习近平总书记孝敬母亲,不忘母亲教诲的感人故事。号召大家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争做有责任、有担当的新时代青年,拥有闪光的青春!

青春孕育无限希望,青年创造美好明天。隆政初中一直探索传统文化和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思路,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伦理、孝道、和谐等元素融入法治课堂,将传统文化中的“二十四孝”故事融入学生品德教育,倡导孝道。同时开展感恩教育,弘扬传统家庭美德,赢得家长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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