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填报《单位人员基本信息统计表》的通知
各校、园:
按照县局纪监督室关于做好《单位人员基本信息统计表》填报的工作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为本单位在编教职工和经县局确认的编外人员。(以“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信息系统”内的人员为准,借用人员一律按编制关系填报)。
二、填表说明
1.一人有多个手机号码的,请在“备注”栏全部填写;
2.“籍贯”一栏按照海安县内精确到乡镇(如海安县曲塘镇),海安县外精确到县市的要求填写;
3.上报表的电子表栏目要与县局下发表的栏目完全一致,不得打乱表栏目的顺序,否则全镇无法整合在一个工作表中;
4.表中信息填写全面、真实。
三、初始信息的导出:
先由各校园“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信息系统”管理员从系统中导出有关数据再修改、补充;导出的办法:
在系统中点击“导出当前列表中所有教师”,然后按照填报表中的栏目,在下图的页面中选择需要导出的字段(下图中已对导出的字段进行了提示(用“√”标明);“家庭住址”要在系统中逐人复制到表格中),导出文件为Excel格式;
四、报送时间和格式要求
11月24日前,以校园为单位将电子档(文件名用单位名称,如“***小学”)发至hazjyb@163.com;纸质档一式二份加盖公章(A4,打印时运用EXCEL表格的缩放功能)报教办办公室(教办收齐报县局纪监室),联系电话:88813018。
各校园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未能导出的信息,要认真补充、完善。
海安高新区教管办
201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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