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高新区开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安全专项督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全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根据南通市安委会《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承诺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南通市教育局、海安市教育局统一部署,海安高新区管委会开展了全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安全专项督查活动。
4月12日,高新区管委会在社区教育中心四楼会议室召开了由综治、市场监管、公安、安监、城管、民政、人社、住建、宣传各部门负责人、各办事处分管社区教育和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居民学校教导主任、全区民办学校专项治理工作督查员、社区教育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参加的全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安全专项督查推进会。会议由区政法综治局局长闾文海同志主持,高新区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刘幼成同志就本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安全工作专项督查做了部署,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金干同志做了和重要讲话并对本次专项督查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
4月16日起,由综治、市场监管、公安、安监、城管、民政、人社、住建和教育等部门组成的两个检查组奔赴全区各地开始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专项督查行动。在督查中,检查组成员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大家严格按照安全要求对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安全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指出了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出具了整改通知书,限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截止4月23日,督查组共对全区106家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了安全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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