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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省市“十三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20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完职中,局直各单位,各区镇教管办,各中小学幼儿园:

南通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于3月10在海门召开了省市“十三五”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课题管理工作会议,对课题开题、课题研究、课题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布置,现将会议的主要内容整理如下,希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省市“十三五”规划课题的研究工作。

一、市级课题管理的相关要求

⒈实行分类管理。市级课题有两类,一类是立项课题,一类是专项课题(专项课题包括青年教师专项、乡村教师专项、学生资助专项、政策性、决策性专项、德育专项、教师发展专项、教育技术专项、教育学会专项、陶研会专项、体育协会专项、中职教育专项)。其中立项课题、专项课题中的青年教师专项、乡村教师专项由县教师发展中心教科部管理,其它课题由南通市相关职能部门直接管理。(县教师发展中心教科部管理的课题目录见附件一)

⒉提倡现场开题。现场课题的过程既是厘清研究思路的过程,同时也是学习培训的过程,市级课题提倡现场开题。县教师发展中心教科部计划于2017年7~8月对其管理的南通市2016年立项课题举行现场开题活动。请各课题承担单位于2017年5月30日前将开题报告和开题论证意见表(含“专家论证意见”初稿)(见附件二)发至邮箱jshajks@126.com。

⒊强化成果意识。论文发表是衡量课题研究水平的重要方面,各课题承担单位要强化课题研究成果意识。市级课题结题需公开发表与课题高度相关的论文3篇(其中至少1篇省级以上);教师在积极参加课题研究的前提下,至少发表1篇与课题相关的论文方可列为核心组成员。

二、省级课题管理的相关要求

⒈省重点资助课题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开题,时间为2017年4月。主持单位要主动与南通市规划办接洽,提前做好开题的准备工作。

⒉除省重点资助课题外,其它省级课题由市规划办组织开题。请各单位及时与县教师发展中心教科部联系,并按照教科部2月下发的“关于做好省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开题工作的预备通知”的要求做好开题准备工作(见附件三)。

三、关于第四批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精品课题培育对象的申报

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关于推荐第四批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精品课题培育对象的通知”(见附件四),请各单位对照文件要求积极申报(我县推荐名额2项)。于3月20前将申报材料报县教师发展中心教科部,电子稿发至邮箱jshajks@126.com。

 关于规范省市“十三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工作的通知

 

 

海安县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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